興奮劑檢測是一項難度很高,責任十分重大的工作。其難度主要表現在三方面。第一,違禁藥物及其代謝物的種類繁多、變化大,因此,檢測人員往往需要對幾百種化合物進行分析。第二,藥物在人體體液中的濃度很低,且用藥后的不同時間,不同個體,藥物濃度會有不同的呈現。第三,性奮劑的檢測工作對運動員的運動壽命和榮譽負有法律責任,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必須得到保證。
以上種種,都在呼吁檢驗檢測行業和檢測分析儀器行業推出更多新的檢測技術和儀器設備。針對目前興奮劑檢測中遇到的難題,未來的分析儀器或許還將在以下幾個方面投入更多心思。
首先是儀器的精準度。其實,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科學儀器的可靠性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違禁藥物檢測工作的意義重大,且檢測結果直接與儀器精準度直接相關,因此進一步提高檢測儀器的精準度有其必要性,
其次是儀器的靈敏度。小編在上文闡述過,違禁藥物在人體體液中的含量其實很低,通常按毫微克(即十億分之一克)或更低水平來計量。此外,藥物在人體內也是不斷變化的,尤其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藥物濃度會持續降低,而這也就對儀器的靈敏度提出了要求。
再次是儀器的分析速度。興奮劑檢測是大型賽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就意味著需要對大量人員進行檢測。另一方面,違禁藥物種類多、代謝變異產物多等因素又進一步加大了興奮劑檢測工作的任務量。因此,提高儀器的分析速度,不僅有利于縮減興奮劑檢測周期,還能有效節省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
回到當下,許多人對興奮劑檢測持悲觀態度,認為檢測手段滯后于興奮劑研發技術這一既定事實,必然使得檢測中存在大量漏網之魚。有一種說法是興奮劑的研制至少領先興奮劑檢測技術5到10年,這對興奮劑檢測造成的麻煩不可謂不大。而檢測技術難以趕超興奮劑研發技術,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檢測結果不一定保真的現狀。
不過,在沒有過硬技術可以確保檢測結果的情況下,我們尋求到了別的方式以反制興奮劑,如奧運會主辦方會將運動員血液樣本、尿液樣本保留10年,等到有更加先進的檢測技術之時再重新進行檢測,以彌補興奮劑制造技術和檢測技術之間的落差。北京奧運會運動員的檢測樣本就在2016年被重新檢測,并發現了31個運動員檢測樣本呈陽性。
另外,為維護體育競賽公平、保護體育運動參加者身心健康,2019年11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并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